一、 |
依據外交部本(114)年2月13日外民培字第1149300109號函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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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外交部為增加我青年學子與國際非政府組織(INGO)交流機會並汲取實務經驗,以期培育我NGO國際事務人才,辦理旨揭計畫,內容摘述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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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|
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青年學子(以有國際參與及國內NGO實習經驗者為優先考量),經校方具函推薦者(推薦者不得為本計畫評審委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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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|
具備流利英語或INGO要求之溝通語言聽說讀寫能力,並須附上相關語文檢定證明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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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|
具有國際交流及NGO實習經驗者、曾參加外交部辦理之「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」或「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」者將優先錄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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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補助額度:補助每位實習人員赴實習地點最直接航線往返經濟艙機票六成費用、簽證費及基本額度保險費,均檢據覈實報支,並以2個月為度補助實習期間當地月支生活費,補助總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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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轉知計畫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,詳情請參閱外交部網站(https://www.mofa.gov.tw)及NGO雙語網(https://www.taiwanngo.tw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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