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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政府-臨時約僱人員

  • 機關名稱

    彰化縣政府

  • 職稱

    臨時約僱人員

  • 名額

    正取2名(備取2名)

  • 工作地點

    彰化市

  • 上網期間

    2026-03-30~ 2026-04-10

  • 資格條件


    (一)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者。
    (二)諳電腦操作Word、Excel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。
    (三)具機車或汽車駕照。
    (四)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。
    (五)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參加:
    1.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,曾犯內亂罪、外患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
    2.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
    3.依法停止任用。
    4.褫奪公權尚未復權。
    5.受監護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。

  • 工作項目

    辦理本縣外國人聘僱管理訪視及查核相關業務。

  • 工作地址

   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(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)

  • 甄選方式

    擇優通知面試,並於面試現場先進行第一階段電腦中文輸入測試,每分鐘需達15字以上,錯誤率10%以下,電腦中文輸入測試通過者,才可進行第二階段面試。

  • 甄選日期及地點

    甄選日期: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及時間。
    甄選地點:彰化縣政府勞工處A-1會議室。

  • 報名時間及地點

    115年3月30日至4月10日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4時
   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
    (郵寄以國內郵戳為憑,逾期寄件者或逾時報名者皆不受理)

  • 報名方式

    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

  • 報名應攜帶證件

    (一)簡式履歷表(5份,每份含學經歷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2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,請於人事處首頁 > 便民服務 >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> 約(聘)僱/臨時約僱(約用)人員進用 > 約聘 / 約僱 /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、離職、調職專用申請書、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,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)
    (二)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。(正本供驗,繳交影本5份)
    (三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(正本供驗,繳交影本5份)
    (四)證照(正本供驗,繳交影本5份,無則免附)
    (五)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)影本(正本供驗,繳交影本5份)
    (六)汽、機車駕駛執照影本(正本供驗,繳交影本5份)
    ◎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,於錄取後,查明屬實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
  • 應試應攜帶證件

    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

  • 錄取方式

    1.總分須達80分以上,依總分排名錄取。
    2.正取人員2名,備取人員2名,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。

  • 錄取公佈

    1.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(網址http://www.chcg.gov.tw/)。
    2.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。

  • 聯絡人及電話

    黃小姐 (04)7532458

  • 其他

    (一)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,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,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。
    (二)僱用期間及待遇: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,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1/39,087元計酬。
    (三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詳細資訊詳請 徵才網址:https://person.chcg.gov.tw/latestevent/Details?Parser=9,4,17,,,,38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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