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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

一、 依本處《受理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》(附件1)辦理。

二、 請有意申請者參閱上揭作業要點及「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」(附件2),備齊申請資料(含申請表、履歷自傳、實習計畫)交由學校函送本處,相關表單請至本處官網(https://www.cksmh.gov.tw)「政府資訊公開」之行政規則下載。

三、 本處將於115年4月30日截止收件後統一辦理審查,並於同年5月中旬函知各校及學生申請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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